销售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必须从企业与市场竞争的实际出发,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从销售渠道环节和销售的组织形式来看,销售方式有直销、代销、经销、经纪销售与联营销售等方式。直销是指工业生产企业自己直接把商品销售给最终的目标市场,而无须通过任何中间商的销售方式。直销可以通过自己设立的专卖店或特许经营连锁专卖店进行,也可以自找零售商,设立店中店或专柜直销。直销有利于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价格,并能及时地反馈市场信息;但也分散了工业企业的精力,增加了工业企业的投入,不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的组织与发展。直销往往被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生产企业与对销售策略有特殊要求时采用。如一些开展名牌战略的高档服装企业、要求现场咨询的化妆品企业、彩卷及专业冲扩企业等,就往往在严格的销售培训后,通过有专业服务的直销网络来确保销售服务的质量与效果。
代销不能成为“商老大”
代销是工业生产企业将自己的经营商品委托其他中间商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商不承担资金投入和销售风险,只按协议领取代销佣金。我国当前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面对买方市场的我国商业零售企业大多实行代销制,而且商业信誉普遍低下,“商老大”现象十分严重,如向工业企业乱要“商品进场费”;卖不出去的商品要原封退还;较长期地拖欠工业企业的货款;在进行商业削价竞争时还任意要求工业企业也必须相应地大幅度削价等。这是一种利用买方市场的条件向工业企业转嫁商业经营风险的错误策略,不但使工业企业有苦难诉,资金被严重挤占,经营条件恶化;而且也会导致商业企业放松经营管理,丢失信誉,并最后丧失市场竞争实力,使自己也被国内外先进的商业企业淘汰。代销是可以开展的,尤其是对一些有一定经营难度的新产品,是可以经工、商双方协商而开展代销方式的。但是代销应以商业信誉为本,在互利互助下求得共同发展。在代销方式下,商业企业的获利也必然小于经销方式的获利。
买断经销工贸互利
经销是一种商业企业向工业企业买断产品开展商业经营的销售方式。在国外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中,中间商或零售商向生产企业买断产品经销是较为通行的做法,而生产企业则一般比代销方式要多让利2个百分点左右,对于销售风险较大的商品则让利更多。买断产品经销的实质,是工商企业按照各自的市场分工,建立起正常合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开展规范的经销方式,可以促使商业企业研究市场、慎重进货,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与管理水平,增强真正的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