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年初以来,青岛开发区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青岛市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通过计生网站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以及举办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保证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二是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提出申请的育龄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实行街办居发,严禁在与流出人口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
三是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应及时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如实、及时向户籍地出具或发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四是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夫妻办理有关生育服务证、婚育情况证明及相关手续,不得互相推诿;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认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五是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
六是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要畅通服务渠道。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社区进一步开放“青年之家”、“妇女之家”等关爱场所,落实对流动人口的“一站(点)三箱”模式服务,主动送知识、送药具、送法律、送关爱上门,满足其服务需求。
七是区计生服务站和各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作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要结合对流动人口开展的“关爱加盟连锁服务”活动,进一步向流动育龄群众公布辖区内指定的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可及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