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昨日,记者从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药品流通市场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近日,该局出台了《宜春市2008年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药品监管九个方面的重点。
该局要求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乡村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乡村药店的药品购销行为,防止出现非法渠道购药及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的监管,主要包括八种禁止类和七种限制类药品的监管,要结合《2007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兴奋剂目录》,加强对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类制剂及含兴奋剂物质的药品监管,确保奥运会期间的药品安全;对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及出租柜台、出借许可证照、提供销售票据及清单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清查以食品、保健品、消杀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的行为;对GSP认证标准中的关键项目及历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合格证、挂牌上岗及药学技术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实施现场检查;检查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变更、人员岗位变更的手续完备情况;检查企业药品储存、养护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此外,该局要求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分别在今年 6月底及12月底前实施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并重点监管销售凭证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