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频繁更名严重误导消费者,一种保健食品竟有多个名称
专家提醒消费者提高自身辨别力
记者调查:多个商品共享一个产品名
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为扩大销量、配合炒作和推销新概念,一些商家以随意命名的商品名称替代国家审批的产品名,甚至出现了一种产品却有2个、3个甚至N个商品名的怪现象。
例如,有两种完全不同的保健食品都将自己命名为吸油基,其中一种由黑龙江寿生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批准产品名称为“柳映堂牌轻轻塑胶囊”,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2002)第0649号;而另一种吸油基由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批准产品名称为“多V氏谷精”,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1999)第0497号,经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保健功能只是改善肠胃功能,调节血脂,并没有其所宣传的吸油、减肥功能。
市场现状:产品频换商标误导消费者
不同的保健食品使用相似甚至相同的商品名,容易引起消费者错误选购;故意以暗示性的商品名宣传销售,更是容易误导消费者。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监测中心主任王珏分析说,这种情况不但存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中的情况更为严重;但由于我国的商标法允许同一个产品可注册多个商标,因此目前这种情况难以改变。
一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家允许一个产品多个商标,初衷是为保护品牌企业的知识产权,但却被不法之徒钻了空子,一个产品做烂了如被工商通报、形象受损,于是注册新商标,将原来的产品来个大“整形”,例如减肥产品添加一个“减肥调节血脂”作用,以新形象推出市场,然后大力宣传,普通消费者谁能轻易知道这个产品“整形”前有多“难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