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作为经济网络化的重要产物,在进入中国内地时,其发展问题就得到政府的极大重视。
早在1998年11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曾说过,“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企业、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
电子商务是什么?
通俗地说,电子商务就是在计算机网络(主要指Internet网络)平台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开展的商务活动。当企业将主要业务通过互联网与企业的职员、客户、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直接相连时,其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但是,不同的组织对于电子商务的具体定义不尽相同。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和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的商业交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UNITRAL):电子商务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其它通信方式增进国际贸易的职能。
IBM公司则认为,电子商务(E-Business)概念包括三个部分: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和电子商务(E-commerce)。
电子商务所强调的是在网络计算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也不仅仅是我们通常意义下强调交易的狭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而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因特网(Internet)、内联网(Intranet)和外联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同时,IBM公司还强调这三部分是有层次的。只有先建立良好的Intranet,建立好比较完善的标准和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才能顺利扩展到Extranet,最后扩展到E-commerce。
电子商务的老问题
电子商务进入中国并发展了好些年头,虽已建立了中国证券交易网、中国商品订货系统、中国金融结算系统、中国民航订票系统等一批以商务为目的的电子网络或电子系统。但,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