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早已超出当年摩尔定律所界定的范畴,这一点不仅体现于概念的更新,而更多的是由一些具有实际价值的新概念的提出所引发的观念、行为方式的巨大变革。几年前我们还曾认为一个好的域名可能给一家网站创造巨大的价值,而后来我们发现,一般的网民依赖大脑所能记忆的域名难以超过10个,通常在7个左右,这一点恰恰符合当年米勒博士的记忆测试。如果这样,全球最有价值的域名将不会超过50个,那我们还如何期待由域名所创造的价值呢?而随着搜索引擎技术的进步,域名价值也就变得越来越淡化了,因为人们只要记住网站的名称或描述便可以通过引擎轻松进入这个网站,而记忆这些要比记忆一些无关联的字符串容易得多。
而告别了纳指泡沫的互联网创业英雄们,则又一次经历着无限的风光,这不仅仅体现于各企业财报的喜人变化以及市值的节节攀升,更体现在各代表企业盈利模式的日渐清晰以及诸多企业对互联网营销的不断重视上面。尽管如此,我们仍旧可以看到其中潜伏的种种尚未解决的困难以及风险,今后的业者仍需逐一解决或者经历一轮轮全新的对以往的颠覆。
电子商务模式之争
在这样一种充斥着激烈碰撞的时代中,B2B又将何去何从呢?这应该是众多当事业者所关注的重点。而另一方面由于成功经验的匮乏,因此导致在B2B领域同样存在诸多模式的差异与争执。在麦肯锡的一次调查中,他们将B2B模式分为五种类型,并诸一对这些模式进行了探讨。这五种类型分别为:
1.担任项目或规格管理者的角色,协助买方与卖方在设计及其他高价值的决策上相互合作;
2.作为供应统合者,提供标准化的搜索功能及价格数据,协助顾客在成本与品质之间进行取舍;
3.作为流通创造者;
4.作为集结者;
5.作为交易促进者;
事实上,后三者之间的定位差异在逐渐地模糊化,而根据麦肯锡的研究显示,后三者的利益诉求通常在于减少浪费、压低供货商价格,以及提高交易效率方面。而对于稳定的大企业采购而言,通常这些企业都具备相对稳定的采购体系及评价框架,而对于所有这些企业而言,他们所追求的更多的是一种对供货品质的长期要求,任何企业都不可能长期以压低价格为采购策略。同时对于后三者而言,他们最大的困惑是如何克服仅能为买卖双方带来短期利益的难题,毕竟通过这些模式供需双方均能够在长期脱离之一平台而独自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