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在《市场营销学》中的定义,品牌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品牌包含六个方面含义: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使用者。其中,品牌最持久的含义是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它们构成了品牌的基础。
牌子并不一定就是品牌
虽然一般企业产品都有一个牌子,但这个牌子并不一定就是品牌。根据上述定义及不同企业“牌子”在潜在消费者头脑中的特征、概念是否清晰、强烈及其不同的市场地位,我把不同企业的“牌子”分为商标、名牌、品牌、强势品牌这四个层次。
这四个层次与一个成功企业的发展经历相对应,也与世界品牌理论的发展过程相一致。
在我接触的许多企业中,有一个普遍现象。从加工零部件或代理别人产品开始,逐渐成长壮大,终于有实力走上创建自己品牌的康庄大道。于是聘请广告公司设计CI,设计标志,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广告,将公司的产品摆上各地的货架,甚至到各地开专卖店、设立代理专柜销售。在聚光灯的照耀下,产品的“品牌形象”看上去特别令人满意。
但现实是严酷的。几个月下来,销售远不如理想。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大力整顿一轮,再打几轮广告,情况仍无太多改善。仅仅一两年工夫,已经快支撑不下去。
“品牌之路不好走呀!做品牌还不如搞加工。”沧桑感油然而生。
且慢,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你这句话有问题。你还没达到“品牌”的层次,只是达到了品牌建设的第一层次——商标阶段就倒下了。
在“商标”阶段,产品仅仅是有了一个牌子。在潜在消费者看来,这个牌子并不代表什么特别的东西。由于定位、传播、设计、功能等方面的问题,你的这个牌子或者没有让消费者了解,或者没能唤起潜在消费者感情的共鸣,总之,你没有成功找到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情感依托,没有进入他们的头脑。
从专业分析角度看,这个牌子只具有品牌六个含义中的一部分,如属性含义,利益含义,还不具有文化含义、个性含义、价值含义。按照广告学术语说,你的牌子只具有品牌的形式和品牌的象征符号,不具有品牌的本质和品牌的对应。
“名牌”与真正品牌的区别
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关系,总结经验教训,先设法找到一个大股东提供资金,再请另一家高明的广告公司重新策划、推广。这次放眼全国市场,启用神奇的策划方案,加大宣传攻势,投放密集广告。大半年下来,收效奇佳,销售收入翻了两番。“门口拉货的车整天排长队,全现金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