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以及品牌战略的概念自品牌一词诞生以来,至今为止在学术界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这对于发展品牌及品牌战略理论,促进品牌竞争无疑形成了一个致命的障碍。近十几年来,不断有人声称发明了新的品牌战略方法或工具的“好消息”,然而能够得到普遍认同和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品牌战略理论至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出现。
本文根据对“产品”的起源和演化过程的理解,推导出品牌乃“自然产物及其延伸”的观点似乎找到了品牌以及品牌战略的“根性”。另外,“它就是我需要的(对象),有时它是有形的(物),有时它是有形(物)和无形(象征)相结合的。”似乎也道出了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全部依据和对象特征的最高程度的概括。在品牌战略的认识方面,我认为,我引用军事战略中作战方式的分类理论,并根据军事战略规划中的内容构成要素推导出品牌战略规划中应涉及的内容构成要素的方法是符合科学逻辑和具有说服力的。
(一)品牌的本质及其内涵
1.“品牌”的本质是什么?
目前,在营销乃至品牌学界对品牌认识混乱的现象普遍存在。至于品牌和营销的实际管理者和执行者——曾经的学生们来说,对品牌的认识就更是浑沌不清了。乃至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品牌始终停留在CI的这一初级形态上。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际成功品牌的影响下,纵然也出现了一些非常“品牌化”的成功案例,但我认为,这只是经验主义的部分成功之作而已,而且是碰巧与品牌真理相撞的结果。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即使是目前非常成功的跨国企业,其品牌推出的成功率其实也是很低的。这也难怪,因为自品牌一词诞生以来,对品牌的定义在营销或品牌界内部从来就没有过统一意见。而据我的长期理解和观察则认为,品牌、产品或商品的定义在每个消费者的意识当中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它就是我需要的(对象),有时它是有形的(物),有时它是有形(物)和无形(象征)相结合的。”
“品牌”一词无论是通过中文、英文、日文、韩文或其它任何语言文字来进行表达,它都是人类规定性的形式符号,与所指永远不存在自然的和具有真理性质的对应关系,因此都无法改变品牌的本质。所以,试图从“品牌”的文字内涵中找到最具有说服力的解释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
事实上,品牌与最原始的“产品”概念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它们的内涵宽度、获得手段,以及提供者的身份而已。


























